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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零零年,经人介绍,我和石颖认识结婚,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。
我爸爸见石颖原工作单位面临破产,托人拉关系把她调到和我一个单位,我们两个人每个月一万元工资,生活的美满幸福,小日子蒸蒸日上。可就在这时候,我发现石颖人心不足蛇吞象,好高骛远,她十分羡慕那些穿金戴银,满身名牌,出入坐豪华车的老板娘。
当时,我市有几家夜总会,老板清一色的刑满释放人员,于是社会上都说:“看看,现在挣大钱的都是进过监狱的人。”石颖受到了深深的影响,她误认为凡是被判过刑的人都能做大买卖,都可以挣大钱。于是,她开始瞧不起我,回家越来越晚,然后发展成夜不归宿。
后来我得知,石颖在外面有了男人,这个男人叫孙尔多,比她小三岁,没有婚史,曾因抢劫被判七年徒刑,是个开出租车的,两个人背着我好了一年了。于是,我们离婚了。